至唐为止,法律规定嫡子才拥有财产继承权。至宋代,庶子也可参与财产分配。到了明清时期,非婚生子也拥有程度不一的财产继承权。从家庭内部权力关系来说,上述变化反映出的趋势是
清政府谕令 “多设织布、纺绸等局,广为制造”,表明清政府已放宽对民间设厂的限制。这一政策的调整发生在
既是《南京条约》中被开放的通商口岸,又是1980年被正式确定为经济特区的城市是
清朝后期“处处皆关,则关关有税”;“如有打造双桅五百石以上桅式船只出海者,不论官兵民人,俱发边卫充军”。材料能反映出清朝推行的政策是
徽商、晋商等诸多商帮活跃于全国是在
唐宋时期,江南经济迅猛发展,南宋时全国经济重心已移至江南。促成这一转变主要动力之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