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尊王”、“忠君”及“三纲”思想的精神实质,从来都不是让人们无条件地服从君权,或无止境地强化王室权威,而是敏感于地方势力的膨胀,以及诸侯兴起、地方分权破坏天下安宁之血的教训。从儒家思想演变的进程看,最能佐证这一观点的是( )
汉代宰相是首长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钱穆《国史新论》)文中“委员制”指当时的
公元127年,汉武帝下了一道法令,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可继承封地的一部分,余下的封地分给其他子弟。这项措施的影响
据《汉书》述评:“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上述材料表明汉高祖分封同姓王的基本想法是
加强对吏治的监察是实现吏治清明的重要措施。历史上,下列机构或官职具有监察职能的是 ①秦朝的御史大夫②汉朝的刺史 ③宋代的中书门下④明朝的科道
关于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