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规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罗马法的此项规定
1959年某部门根据历年全国工业生产统计数据制订了下表。从下表推出的符合史实的结论是
我国某部宪法将国家性质表述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这一表述说明当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了
共产党领导的边区政府在工作报告中说,国民党肤施县党部在延安公开出版几种壁报,张贴通衢。共产党的印刷厂替国民党印刷传单,已是尽人皆知这反映出当时
1929年5月4日国民党上海特别市执行委员会宣传部编辑的《五四特刊》认为,五四运动输入的西洋思想“不是陈腐便是过火”。“过火”思想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