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资本论》主要阐述的理论是
19世纪英国一著名政治家说,美国1787年宪法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意志所创造出的最美妙的杰作。”恩格斯则认为“它最先承认了人权,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有色人种奴隶制。”对这两种评价的解读正确的是
19世纪70年代,德、法两国相继颁布了新宪法。两部宪法内容的共同之处是
1701年颁布的英国《王位继承法》规定:当今国王和丹麦安娜公主死后且无后嗣时,为保障我们的宗教、法律和自由,制订更详明的规定是必要的和必不可少的。这应当由国王陛下商得贵族院和平民院议员的同意,以国王的权力加以规定。该规定说明英国
亚当·斯密曾指出:“在古代希腊各共和国,特别在雅典,普通的法院都是由许多无秩序的人民团体组成的。他们所作的判决,几乎常是胡乱的,常是决定于一时的宗派意见或党派精神的。”此论述最适合用于论证的主题是
罗马征服了希腊后,罗马诗人贺拉斯为此写道:“希腊被擒为俘虏;被俘的希腊,又俘虏了野蛮的胜利者。”对此理解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