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陈独秀在《谈政治》一文中明确宣布:“我承认用革命的手段建设劳动阶级(即生产阶级)的国家,创造那禁止对内对外一切掠夺的政治法律,为现代社会的第一需要。”这一认识形成的主要原因是
独立后美国面临着“全世界将初次看到一种以颠倒一切政府的基本原则为基础的政府制度;全世界将看到整个社会的权力到处服从于各部分的权力……”困境。美国走出这一困境主要是通过
查士丁尼皇帝钦定出版的《法学阶梯》中说,“受法律和习惯统治的一切国家,部分是受其固有的特定法律支配,部分是受全人类共有的法律支配。一个民族所制定的法律,称为该民族的‘民事法律’,但是,由自然理性指定给全人类的法律,则称为‘国际法’,因为所有国家都采用它。”材料中的“国际法”所包含的理念主要是
通过采用代表制,“人民”将立法权交给自己选择的代表来行使。“人民”自己直接行使的权力乃是选举权。“代表制民主”在古代雅典的民主制中没有得到体现的是
在《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历史学家评说,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衡量,1953~1957年是一个令人吃惊的成功。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89%,农业和工业产量的增长每年平均约38%和187%。这主要取决于
他“是一位伟大的失败英雄……他独立开辟了无数新路,做了30年的开路先锋,养活了几百万人,造福于一方,而影响及于全国。终于因为他开辟的路子太多,担负的事业过于伟大,他不能不抱着许多未完的志愿而死。”该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