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指出:“罗马人在思想意识方面最重要的贡献在于,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基于习俗。”对“理性”的正确理解是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下列不能体现这一思想的史实是
毛泽东在《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中写道:“祖龙魂死业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这表明他认为:
克里斯提尼重新划定以地域为基础的10个行政部落代替原先的4个血缘部落,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这些措施共同的进步意义是:
战国时期,各国君主和大臣养士成风,并起用士人辅政为官。《墨子·尚贤》载:“是故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从制度建构的角度看,这种现象反映了当时
《史记》记载:公元前544年,“齐相庆封有罪,自齐来奔吴。吴予庆封朱方(县名,后改名为丹徒)之县,以为奉邑,以女妻之,富于在齐”。材料反映春秋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