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四、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给者听便。”材料内容来自于
19世纪70年代宁波买办严信原创办轧花厂,因惧怕官吏们反对,所以表面上依附于日本人的保护之下。造成以上现象的根源是
1938~1944年,我国科技人员在大后方注册的专利共431件,比此前20年全国的总和增长了157%,其中机器、电器、交通工具、化学药品类居多。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陈旭麓在《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中指出:“中国近代产业工人的人数,辛亥革命前不过50~60万人,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即达到了200万人。”透过产业工人人数的变化,可以窥见
下表为1913~1936年中国按经济类别划分的出口商品(%),对下表的分析不准确的是 ( )
图是一战期间我国面粉出口统计情况图。下列表述不符合图中信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