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说:“我们的国父认为自由既是手段也是目的。……缺少言论和集会自由,讨论将变得毫无意义;有言论和集会自由,公共讨论就可以抵抗邪说的散布流行。……长久安定依赖于人们自由的表达不满以及提出补救的方法。……正因为他们认识到强权统治的可能,他们才修订宪法保证言论和集会的自由。”此番话体现了美国大法官的权力是
《共产党宣言》中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段话
1917年11月8日,中国驻俄记者刘镜人致电北京政府外交部:“广义派联合兵、工反抗政府,经新组之革命军事会下令,凡政府命令未经该会核准,不得履行。昨已起事,夺国库,占车站……”电文中的“广义派”、“政府”分别指
1880年7月法国政府规定:“凡1880年7月6日以前,因政治犯罪和因违反新闻法行为而被判刑者,一律赦免。”被赦免者既有巴黎公社的战士,也有君主派人士。这表明,在当时的法国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此规定表明帝国议会
美国第14条修正案规定:“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此项规定的实质意义在于 ①肯定了联邦法律的至上性 ②以法律条文规定了国家统一 ③防止国家出现严重的分裂 ④保证了美国的政治统一与稳定,成为美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个重要政治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