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说:“我们的国父认为自由既是手段也是目的。……缺少言论和集会自由,讨论将变得毫无意义;有言论和集会自由,公共讨论就可以抵抗邪说的散布流行。……长久安定依赖于人们自由的表达不满以及提出补救的方法。……正因为他们认识到强权统治的可能,他们才修订宪法保证言论和集会的自由。”此番话体现了美国大法官的权力是
日野开三郎在《唐宋时期商人组合“行”的再探讨二》中写道:“以坊市对立为特征,而官僚与市籍市人聚居的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的郡县城市,让位于一种新型的称为‘城郭户’的居民聚居的、附有城厢工商区的新型封建城市。”这则材料主要说明了:
据《礼记·月令》载:“百工咸理,监工日号,毋悖于时,毋或作为淫巧(新奇的物品),以荡上心。”《礼记·王制》中还说,如有人挟“奇技、奇器以疑众,杀。”在等级制度森严的古代中国,这种指导思想对手工业生产实践产生的直接影响是:
“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材料体现出: ①重视农业生产②关注农民利益③抑制商业发展④力求社会稳定
钱穆认为:“中国政治之长进,即在政府渐渐脱离王室而独立化,王室代表贵族特权之世袭,政府代表平民合理之进退,而宰相为政府领袖,君权、相权,互为节制。”若此观点成立,则与之相背离的朝代是:
“……发迹的阶梯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无论其家庭、出身和宗教信仰如何。事实上,在不同社会集团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流动性。权势之家或名门望族可能会因子孙不肖而败落,出身低微者则会通过这种制度而发达。”这种制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