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认为,“在其他民族还苦于找不到一个对付王权或皇权的独裁和专制的时候,英国就已经利用了弹劾这个工具……保护着贵族进而也保护了千千万万普通人的权利和自由”。在英国,拥有弹劾权的机构是
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们认为,封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控制人们思想的枷锁,造成了人们政治上的不平等和家庭生活上的不平等。这一观点与文艺复兴运动时思想主张相一致的是:
据徐珂《可言》记载:辛亥革命后,一些城市中尽管政府严令剪辫,不少士绅仍“视无发者如同仇敌”。有的城市公然成立了“保辫会”“复古会”,认为“剪辫即系投洋”,以致20世纪20年代“辫发犹所在皆有”。这一记载表明:
1911年10月,黄兴发电报给袁世凯,希望他能赞成共和:“明公之才,高出兴万万。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即南北各省当局,亦无不拱手听命者。”事实上,袁世凯与拿破仑、华盛顿有本质区别,最根本的一点是:
马士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说到:《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已经达到了一个国家地位非常低落的阶段,低到只是保持了独立主权国家的极少的属性地步了。”《辛丑条约》中最能印证马士这一论述的条款是:
1894年,外国资本在中国经营的近代工业的投资总额约为2800万元,到1914年,外国在华工业投资总额约为1106万美元,较1894年前扩张了近8倍,各国纷纷扩大在华资本的所谓“法律”依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