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为适用在中国之门户开放,或各国商务实业机会均等之原则,更为有效起见,缔约各国除中国外,协定不得谋取或赞助其本国人民谋取--
(1)任何办法,为自己利益起见,欲在中国任何指定区域内,获取关于商务或经济发展之一般优越权利;
(2)任何专利或优越权,可剥夺他国人民在华从事商务实业之权利……抑或因其范围之扩张,期限之长久,地域之广阔,致有破坏机会均等原则之实行者。——引自《国际条约集》
回答:
(1)条约的名称叫什么?在哪次会议上签订?
(2)条约规定各国在中国的商务实业中执行什么原则?
(3)条约主要调解哪两个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
(4)条约的签订对中国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