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言语,轻者达数尺,重者达数丈,数丈以外,不复可闻。自有电话,则虽相去千里,而无语不可达矣。”这是选自光绪十三年(1887年)国文教科书的一篇课文,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
公元前5世纪中期,罗马共和国先后铸造出十二块铜牌,详细列出民法、刑法、诉讼程序等许多方面内容,公布于罗马广场,史称《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罗马帝国的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物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各族和能力上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困难之极。”罗马帝国于是通过一系列的司法实践,形成了
推动罗马法由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的主要动力是
《十二铜表法》规定:如债务人仍不能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可以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由此可知《十二铜表法》
明代大学士叶向高说:“我朝阁臣,只备论思顾问之职……中有一二权势稍重者,皆上窃君上之威灵,下侵六曹之职掌,终以取祸。”从材料中看出明代的阁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