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美国法官塔夫特说:“这个国家的联邦和各州宪法把政府权力划分为3个分支。这并非说,3个分支不是同一政府的协调部分,或在其责任范围内,每个分支不可行使其他两个分支的行动权力。在决定它可以从其他分支寻求何种帮助时,这种帮助的范围和属性必须根据常识和政府协调的内在要求来确定。”这表明
A.美国政府机构不是分权政府 | B.政府权力划分违背分权制衡原则 |
C.现实统治需要政府机构相互合作 | D.美国政府要加强中央集权 |
1928年美国法官塔夫特说:“这个国家的联邦和各州宪法把政府权力划分为3个分支。这并非说,3个分支不是同一政府的协调部分,或在其责任范围内,每个分支不可行使其他两个分支的行动权力。在决定它可以从其他分支寻求何种帮助时,这种帮助的范围和属性必须根据常识和政府协调的内在要求来确定。”这表明
A.美国政府机构不是分权政府 | B.政府权力划分违背分权制衡原则 |
C.现实统治需要政府机构相互合作 | D.美国政府要加强中央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