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以议会的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马克思所说的这个国家是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政府内阁由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各州具有的权力是
1882年,日本官员伊藤博文赴欧洲考察各国宪法,对某部宪法大加赞赏。回国后,他以此部宪法为蓝本,组织起草和主持制定了《大日本帝国宪法》。这部宪法是
清朝福建巡抚徐继畲之语“提三尺之剑,开疆万里,乃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的刻石,被镶嵌在某国开国者纪念碑上。此开国者是
易中天在《我们的反思》一书中说:“正是这个设计……使这个稚嫩的国家在草莽中崛起,迅速成为也许你不喜欢但却不能轻视的超级大国。这样一个精巧的设计,在二百多年前由一群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创造出来,实在是令人惊叹不已。”材料中“精巧的设计”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