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往来,无论是东方古国还是世界近现代国家,都以建章立制来强化中央对地方的管辖。下列具有此类性质的文献和制度是 ①秦朝的郡县制 ② “十二铜表法” ③英国《权利法案》 ④美国1787年宪法
《春秋决狱比》中有一典型案例:父亲和别人因口角发生斗殴,对方用刀刺父亲,儿子拿棍子相救,结果误伤了父亲。官府认为儿子犯了殴打父亲的重罪,要按律处死。但董仲舒根据孔子的观点,认为儿子的动机不是打父亲,所以应免罪。对材料解读错误的是
“此田制用意并不在求田亩之绝对均给,只求富者稍有一限度,贫者亦有一最低之水平。” (钱穆《国史大纲》)此田亩最有可能是
公元前4世纪中叶,秦国颁行“分异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即分家、诸子分財)者,倍其赋”对此规定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写到:“现在我们知道,这个理性的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共和国。”下列文艺作品中体现这一观点的是
某经济学流派认为:“影响经济的要素是货币发行量而不是需求。它主张控制货币发行量,反对用扩大政府开支、增加预算赤字手段来对付经济衰退和扩大就业。”这一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