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009年3月11日载文指出,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在他的提案中建议,国家应尽快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问责办法》,同时,健全并统一高官问责制度。李汉宇委员说,刚刚过去的2008年,在成为“自然灾害年”、“金融危机年”的同时,堪称“问责风暴年”。从中央到地方刮起了一股强劲的问责风暴——河北三鹿奶粉事件、贵州“6·28”瓮安事件、云南海连群体性冲突等事件中,若干高级官员引咎辞职或遭免职问责,为这些重大的“人祸”承担了责任,体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从严治官、为民负责的坚强决心,也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我们应如何把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