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法律文献颁布的先后顺序是①德意志帝国宪法 ②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③英国《权利法案》 ④美国联邦宪法
有人说,德意志帝国虽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国家,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下列引用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条文不能充分说明这一观点的是( )
如果德国的帝国议会准备通过一项不利于政府的法案,该法案的命运可能是
法国1875年宪法修正文宣布:“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族不得当选为共和国总统。”这一修正条文的意义在于
奥巴马和萨科齐是当今美国和法国的总统。穿越时空的隧道让他们回到1875年,他们的共同权力不包括( )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