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农业部等五部门下发《关于印发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通知规定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以2009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87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83元。此价格水平比去年每市斤分别提高了0.1元和0.11元,上调幅度分别为13%和15%,涨幅为近年来最大。上述做法( )
①有利于扩大农村小麦的生产规模
②说明小麦生产供不应求
③说明价格是调节供求关系和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机制
④说明商品价格不是由价值决定,而是由国家决定
A.①②③ | B.②④ | C.①②③④ | D.①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