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巨额受贿案2012年9月21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人民检察院指控,吴志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累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48万余元。此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志明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按程序开除其公职、罢免其南昌市人大代表职务。
(1)请指出材料中所涉及的国家机关的性质,中共江西省委的决定和建议说明了什么?
(2)运用《文化生活》有关知识,说明应该如何防止党员干部出现道德败坏,生活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