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武帝纪》载: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从中可以得到的信息是
秦统一后,“废封建,立郡县”,确立专制集权制度,但皇帝之子、弟封王,一直延续到明清。“分王子弟,以为屏藩”,是历代分封子弟的主要理由。血缘分封长期存在说明
柳宗元《封建论》载:“时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符合这一论断的历史时期是
秦朝时期的军国大事,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这一做法使
有学者认为:“科举考试的终结并不意味着其中合理因素与之俱亡。它所体现的许多有价值的观念具有永久的生命力,……成为人类共同的基本理念。”科举制度“具有永久的生命力”的理念是
我国古代政治制度不断调整与变革,下列措施反映强化中央集权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