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分条概括“落实对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的严格监督”的“具体措施”。(每条不超过15个字)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回答记者问后强调说,当前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是要认真贯彻并严格落实对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的严格监督。关于具体措施,他说:“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可以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纳入政府的监督和检查之中。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可联合对捐赠资金的划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的审计;民政部门也将会同其他部门严格要求使用捐赠资金的基层单位和管理环节进行公示,这个公示的方式既是行政监督,也是社会和群众监督;民政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进行专项检查。除了政府接受捐赠的资金以外,对于大量公益慈善组织接受并使用捐赠资金的情况,我们还会对使用捐赠资金的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调查来保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