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学者福泽谕吉的《文明论概略》就社会转型的问题说:“汲取欧洲文明,必须先其难者而后其易者,首先变革人心,然后改变政令,最后达到有形的物质。按照这个顺序做,虽然有困难,但是没有真正的障碍,可以顺利达到目的。倘若次序颠倒,看似容易,实则不通。”如此推理,近代中国近代化进程应该走的道路是
清朝前期,实行“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①简化了赋税征收手续,将徭役、丁税和土地税合并②加重了小土地所有者的负担,农民大量破产③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④取消了人头税,按田亩征收银两,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下列我国古代赋税制度中,有利于农民人身自由程度提高的是①租庸调制②两税法③一条鞭法④地丁银
一条鞭法虽没有推广开来,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这主要说明
实行一条鞭法的最大阻力来自于大官僚、大地主,这主要是因为
自汉唐至清前期,我国赋税制度发展的总趋势中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