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于2011年3月8日在银行存人人民币10 000元,存期一年。4月6日,利率上调,见下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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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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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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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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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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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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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存整取(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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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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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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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年按360天计算。
为获得更高的利息,2011年4月7日,李先生到银行重新办理一年期转存业务(利息不转存)。从2011年3月8日至次年4月7日,李先生获得利息收入的正确计算方法是
A.10 000 ×2.75%+10 000 ×3.25%
B.10 000×(2.75%/360)×30+10 000X3.25%
C.10000×(0.36%/360)×30+10 000x3.25%
D.10000×(0.50%/360)×30+10 000x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