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一个集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生存之基。
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从我们上学开始伴随着我们。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们每个人既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也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
学校是未成年人受教育的基地,因此,学校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