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截止2011年8月10日绝大部分中央部门都按要求公开了“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公开既是政府部门的道德义务,又是行政义务,还是法律义务。信息公开是第一步,重建人大及公众对政府花钱的实质监督权才是终极目的。
201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特别是预算管理制度,把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政府预算、决算公开,98个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三公经费”。
结合材料,说明国务院为什么要求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