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又决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从“人权入宪”到“人权入法”①赋予了公民更广泛的权利自由②更加充分地体现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③坚持了以人为本、对人民负责④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