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冒用他人姓名上学、侵害他人受教育权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1年7月做出了批复:以侵害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受教育基本权利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这个司法解释,考上中专后被人冒名顶替的山东姑娘齐玉苓赢了官司。这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