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尽管可能听不懂彼此的方言,却能阅读同样的书籍……如果他们使用的是字母文字,中国恐怕早就分裂为像意大利、法国、西班牙、葡萄牙那样的许多国家了。”这主要说明:
王希在《原则与妥协》中指出:利用宪法衍生的宪政机制,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谈判和妥协;谈判和妥协使旧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修正,使新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产生,宪法的生命力因此小断得到更新,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该材料反映的是
1865年恩格斯在分析德国经济时写到:“普鲁士的的资产阶级很清楚地知道,他们在自己的工业活动的领域中依赖政府到什么程度。租让权及行政上的控制像噩梦一样压迫他们。”恩格斯的这一分析
约翰·弥尔顿在《为英国人民申辩》一书中写道:“如果暴君势力压倒人民的地方可以说是上帝把人民送去奴役,那么在人民势力压倒暴君的地方,为什么就不能说上帝使人们获得了自由呢? 如果昏君的暴政是从上帝那里来的,那么我们的自由为什么就不能说也是从上帝那里得来的?” 弥尔顿的上述言论
杨宁一认为,在开创现代民主的实践中,各国特点迥异:“重自由而轻平等”、“突出平等的价值而对自由的保护不足”、“较好地处理了自由与平等的关系,使之相对均衡”。与此相对应的事件应该是:
在古代雅典,每个官员在任职前,经过议事会和陪审法庭审查后,受审人就走向那块宰牲祭供的石头,登上这块石头宣誓说,他们将公正地和依法地从政,而绝不以他们的职务接受礼物,如果他们接受任何东西,他们就要立一金像。宣誓之后,他们就到卫城去,在那里再次进行这样的宣誓,然后才就职。这表明雅典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