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发明是有利于国家富强的政策。最早提出“徜有能造如外邦火轮车,一日夜能行七八千里者,准自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造”的近代文献是
对下列图示解读最为准确的是
1861年4月,曾国藩的重要幕僚赵烈文看到某书籍刻印本后在日记中写道:“其中所言,颇有见识,……皆是效法西人所为,……观此一书,则贼中不为无人。”该书籍应是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兹因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文中的“永久合约”指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置相》中说:“入阁办事者,职在批答,犹开府之书记也。其事既轻,而批答之意,又必自内授之后而拟之,可谓有其实乎?”这段材料最主要说明
针对唐中后期宰相“事无不统”的教训,为了进一步分割宰相权力,宋朝采取的创新措施有①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行政权 ②设立三省相互牵制与监督③设枢密使掌管国家军政大权 ④设三司机构总管国家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