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政制》有这样的确记载:有一次,一个名叫吕锡马库斯的人犯有死罪,行刑吏准备执行,在他等死的时候,优美里德斯救了他,优美里德斯依据法律提出,公民未经陪审法庭判决决不得处死。到了陪审法庭举行审理的时候,吕锡马库斯以罪名不成立,得以免罪。于是吕锡马库斯得到了“鼓槌下人”(即免于刑杖的人)的绰号。这一记载侧面反映了陪审法庭是当时雅典的
1912年成立的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被称为亚洲第一个“美国式”的共和国。其政权的组织形式也被称为是美国的“仿制品”,究其主要原因是这一政权
古往今来,无论是东方古国,或是西方近代国家,都以建章立制来强化中央对地方的管辖。下列具有此类性质的文献和制度是 ①秦汉郡县制 ②“十二铜表法” ③英国《权利法案》④美国《1787年宪法》
美国1787年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这主要体现了这部宪法的
《十二铜表法》规定: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这一规定主要维护了
陶片放逐法(如图)的实行,对威胁雅典城邦民主的人具有震慑作用,是雅典维护民主政治的有力武器。这一方法创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