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由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地方赋税收入除少量自用外,其余全部归中央掌握。1804年美国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宪法未既未授予联邦,亦未禁止各州享有的权力,归各州保留。”古代中国和近代美国的这些措施实际上是为了:
马克斯·韦伯说:“此一制度导致候补者互相竞争官职与俸禄,因而使得他们无法联合起来形成封建官吏贵族。获取官职的机会对任何人开放,只要他们能证明自己有足够的学养。”这一制度是
《元史》记载:元朝的行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且一改以前主要以“山川形便”、自然属性与经济、文化一体化较高来划分行政区的做法,采取“犬牙交错”原则,任意将自然环境差异极大的地区拼成一个省级行政区。元代这样做的目的是
“文武将吏,擅自署置,贡赋不入于朝廷。虽称藩臣,实非王臣也。”《旧唐书》的这则材料反映的实质问题是
柳宗元说:“周之失,失之于制,不在于政;秦之失,失之于政,不在于制。”材料中的“秦”之“制”是指
秦始皇创立的皇帝制度,与下列哪些制度有继承关系① 禅让制 ② 王位世袭制 ③ 分封制 ④ 宗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