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徐志摩(1896-1931)说:“在24岁以前,我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我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社会契约论)的兴味”,这段经历可以作为个案反映:
历史学家徐中约指出:“在太平天国之后,湘军和淮军的官佐因功而擢升至重要职位,从前由满人占据的重要督抚位置现在落入了汉人之手。……外省大员在国是中的影响日益扩大,势力强大的巡抚和总督时时会摆脱中央政府自行其是”。作者所阐述的核心意思是
《雅典政制》有这样的确记载:有一次,一个名叫吕锡马库斯的人犯有死罪,行刑吏准备执行,在他等死的时候,优美里德斯救了他,优美里德斯依据法律提出,公民未经陪审法庭判决决不得处死。到了陪审法庭举行审理的时候,吕锡马库斯以罪名不成立,得以免罪。于是吕锡马库斯得到了“鼓槌下人”(即免于刑杖的人)的绰号。这一记载侧面反映了陪审法庭是当时雅典的
乾隆长兴县志记载:“宋罢镇将,置巡检寨,元、明因之,本(清)朝因之。顾商贸之辏辐而繁,而巡检之额设较省。无他,生逢盛治,巷列千所,夜户不闭,罗店百族,道不拾遗也。”这表明
台湾学者许悼云在描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时说:“帝国时代延续两千年的奥秘即在于,君主专制的刚性与官僚高度流动的柔性相结合。”这一论断说明了中国封建时代政治制度的特点是
从甲骨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商王求丰年和降雨的卜辞,但奇怪的是他们不是直接向他们心目中的最高神——“帝”请求,而是托祖先转达。据此我们的最佳解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