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民主运动的推动和传播,民主理论变成法律,是近代民主化的一般历程。以法律文献形式体现民主思想的积极意义不包括( )
钱穆在评论中国古代某制度时说,它“可以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之兴味……可以团结各地域于一个中央之统治”。材料所说的这一制度创立于
沈志华的《一个大国的崛起与崩溃:苏联74年兴衰历史》中说:“最主要的是,临时政府没有看清楚二月革命后彼得格勒政治舞台上的真正主角是不再承认任何权威的群众,没有把群众的迫切需要作为稳定政局的问题来解决,在一系列具体问题上拖延不决,结果最终被群众抛弃。”材料反映出二月革命后
1894年7月11日《申报》发表《战必胜说》一文,从中国传统的战胜之道——天时、地利、人和来进行分析,认为日本东京地震是天心示警,此失天时;海口众多,处处可攻,此失地利;党派林立,人各一心,又失人和。而中国自仿行西法以来,“凡事皆一洗因循之习”,军队历练,民众同仇,所以对日本“尚何有惧哉?”这表明战前
某报纸曾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那时,六大公司统治着德国化学工业市场,他们组成两大集团……此后不久,它又吞并了两大独立的公司。”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这则消息所放映的本质问题是
马克思对巴黎公社考察之前 ,曾经充满激情地写道:“1871年3月18日清晨 ,巴黎被‘公社万岁!’的雷鸣般的呼声惊醒了。公社,这个使资产阶级的头脑怎么也捉摸不透的怪物,究竟是什么呢?”资产阶级“捉摸不透”公社的主要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