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卿马歇尔在“欧洲复兴计划”中宣称:“我们的政策的目的是恢复世界上行之有效的经济制度,从而使自由制度赖以存在的政治和社会条件能够出现。”所谓“世界上行之有效的经济制度”是指
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1789-1875年的近90年内,法国平均每7年更 换一部宪法。这样频繁地更换宪法在各国中实属罕见,这反映了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可以征税、征兵、发行纸币、决定军事及外交政策;总统享有行政大权,可以否决国会的立法,还是军队的最高统帅;国会有权调整国际及州际贸易;最高法院可以行使最高审判权。这些规定的意图是
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规定,美国与法国政治制度的差异是
“直到十九世纪初,……一位官运亨通的首相同时要得到国王和议会的支持,否则便会在政治航道上触礁翻船。”该材料说明当时英国
金融危机愈演愈烈,英国政府提出一系列救市法案,如果这些法案在下院不能通过,布朗首相可以 ①强迫投反对票的议员退出议会 ②率全体内阁成员辞职 ③呈请女王解散下院提前大选 ④呈请女王做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