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慎势》:“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嫡子不使庶孽疑焉。疑生争,争生乱,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大夫无等则朝廷乱,妻妾不分则家室乱,嫡孽无别则宗族乱。”上述材料说明宗法制
秦统一至北宋建立,社会的动乱与分裂集中反映了政治制度建设中的
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对加强中央集权产生的主要影响是
宋初的改革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政府的官俸和军费开支却越来越大,导致了北宋中期的财政危机。由此得出的教训是
西汉王国问题最终得以解决的措施是
“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这段引文描述的是哪一朝代的财政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