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它
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有“举贤才”之语,韩非子有“因能授官”之说,墨子称“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他们主张
《孟子·告子》曰:“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奖赏),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贪官)在位,则有让(责罚)。”这说明
1990年10月18日,戈尔巴乔夫颁布了《稳定国民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方针》,提出了“各种所有制一律平等”和“非垄断化”、“非国有化”及“私有化”的方针。 这一方针的初衷是
1701年,英国上院提出一项动议,主张子爵每年起码要有4000镑的固定收入,男爵的年收入不低于3000镑。此“动议”旨在
《十二铜表法》第五表规定:死者的财产须按其遗嘱处理;如无遗嘱又无继承人,由其最近父系亲属继承;若无父系近亲可由同氏族成员继承。《十二铜表法》这一规定是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