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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四种境界
张世英
按照人的自我发展历程、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人生境界可分为四个层次,即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
最低的境界为“欲求境界”。人生之初,在这种境界中只知道满足个人生存所必需的最低欲望,故以“欲求”称之。当人有了自我意识以后,生活于越来越高级的境界时,此种最低境界仍潜存于人生之中。现实中,也许没有一个成人的精神境界会低级到唯有“食色”的欲求境界,而丝毫没有一点高级境界。以欲求境界占人生主导地位的人是境界低下而“趣味低级”的人。
第二种境界为“求知境界”。在这一境界,自我作为主体,有了进一步认知作为客体之物的规律和秩序的要求。有了知识,掌握了规律,人的精神自由程度、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就大大提升了一步。所以,求知境界不仅从心理学和自我发展的时间进程来看在欲求境界之后,而且从哲学和人生价值、自由之实现的角度来看,也显然比欲求境界高一个层次。
第三种境界为“道德境界”。它和求知境界的出现几乎同时发生,也许稍后。就此而言,把道德境界列在求知境界之后,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但从现实人生意义与价值的角度和实现精神自由的角度而言,则道德境界之高于求知境界,是不待言的。发展到这一水平的“自我”具有了责任感和义务感,这也意味着他有了自我选择、自我决定的能力,把自己看作是命运的主人,而不是听凭命运摆布的小卒。但个人的道德意识也有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当独立的个体性自我尚未从所属群体的“我们”中显现出来时,其道德意识从“我们”出发,推及“我们”之外的他人。
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是“审美境界”。这是因为此时审美意识超越了求知境界的认识关系,它把对象融入自我之中,而达到情景交融的意境;审美意识也超越了求知境界和道德境界中的实践关系。这样,审美境界既超越了认识的限制,也超越了功用、欲念和外在目的以及“应该”的限制,而成为超然于现实之外的自由境界。
在现实的人生中,这四种境界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很难想象一个人只有其中一种境界而不掺杂其他境界,只不过现实的人,往往以某一种境界占主导地位,其他次之。于是我们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区分出某人是低级境界、低级趣味的人,某人是高级境界、高级趣味的人,某人是以道德境界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家,某人是以审美境界占主导地位的真正的诗人、真正的艺术家
关于“人生境界”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它存在于人的自我发展历程中,体现着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 |
B.它由四个层次组成,从幼年到成人,人的每一个时期都要经历这四个层次。 |
C.现实的人生中,它是一个整体,是由从低到高的四种境界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的。 |
D.每个人的人生境界表现错综复杂,不同层次的人生境界分别主导着人生的不同阶段。 |
.对“求知境界”与“道德境界”关系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把“道德境界”列在“求知境界”之后,并不意味着前者就一定比后者出现得晚。 |
B.达到了“求知境界”,人具备了知识,掌握了规律,为“道德境界”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
C.责任感与义务感使“道德境界”不同于“求知境界”,并高于“求知境界”。 |
D.“求知境界”虽也把“自我”作为主体,但这个“自我”却不同于“道德境界”中的“自我”。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欲求境界”是人生的最低境界,这种境界是任何一个具有高级境界的人所极力排斥的。 |
B.“求知境界”中的“自我”已不再仅满足于个人生存所必须的最低欲望,而对规律与秩序有了认知的要求。 |
C.“道德境界”中的人不再关注自我,而已经有意识地把“我们”作为自我选择、决定时的中心了。 |
D.“审美境界”是人生最高的精神境界,到了这一境界就能自由地超越并摒弃其他三种境界。 |
(节选自2009年12月31日《光明日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