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说“孙中山和中国共产党之间具有历史意义的合作不是偶然的,它是当时的国际局势和中国本身的内部条件造成的。”这里的“内部条件”主要是指 A“一战”后,中国民族工业重新受到双重压制B“打倒列强,除军阀”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C中国共产党正致力于寻找革命的同盟军D国民党在南方建立了革命根据地
孙中山在1924年8月出版的《三民主义》一书中认为,民权应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四个方面。这一解释的本质意义在于
1912年3月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制定与颁行的。它既规定了总统各项实际权力,又极尽可能地赋予参议院和国务员各种广泛的权力和实际的责任。这表明该法
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发《宣示预备立宪谕》。1911年5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十多省响应。11月20日,天津《大公报》举行“君主民主立宪问题之解决”征文活动,在16篇获奖文章中,主张君主立宪的有11篇,主张民主立宪的有2篇,未表明态度的有3篇。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成立。这些现象表明
1902年2月,清上谕“各出使大臣,查取各国通行律例,咨送外务部,并著责成袁世凯、刘坤一、张之洞慎选熟悉中西律例者,保送数员来京,听候简派,开馆编纂”。1903年3月,谕令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订商律作为则例,并强调要率先拟出,尽快颁行。1904年1月,清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司法——《公司律》。清政府这一决策,主要是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指出:“男女皆平等独立,婚姻之事不复名为夫妇,只许订岁月交好之和约而已,行之六十年,则全世界之人类皆无家矣。……全世界之人既无家,则去国而至大同易易矣。”在这里,康有为所要表达的思想主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