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在《艰难的一跃》中说,这部宪法的出现究竟是人性与自由的胜利,还是利益力量左右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回答、却又不必认真计较答案的问题。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这部宪法也许是政治家充满智慧而体面的“合谋”,也许是人性中自私自利的彻底释放,也许是以上诸种情况的结合。这一文件是
史学家钱穆曾说:“故中国政制之废宰相,统政府于王室之下,真不免为独夫专制黑暗所笼罩者,其事乃起于明而完成于清,则相沿亦已六百年之久。”据此我们作出的合理推断不包括
之所以说科举制度扩大了封建社会的统治基础,是因为:
宋朝形成了“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的局面。这反映出
“讳法,自周以前无之,至周公立制。人生既冠,以字易明。及有爵者,死而定谥,则固以弥文矣。后世遵之,其法愈严。……汉吕后讳雉,改雉名野鸡。”由此推断,“周公”立“讳法”的真正目的是
1848年《共产党宣言》引言中指出:“共产主义已经被欧洲的一切势力公认为一种势力。”这一观点的历史依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