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期间,内外诸司奏札凡1660余件,共3291事。平均算来,皇帝每天审批的公文达207余份,处理的事务多达411余件。上述材料中所述现象出现的原因是
从分封制→郡县制→行省制,体现了地方削权、中央集权的发展趋势。但史学家钱穆却认为地方行政是“汉代好,唐代较好,宋代太差”。钱穆评价三代好坏的依据是
下列是宋、元、民国、当代编纂的浙江地方志及其部分目录,这些地方志按先后排列是
A.①②④③ B.②③①④ C.③①②④ D. ③①④②
唐代某诏令批评当时存在“恣行吞并,莫惧章程”和口分永业(国家授予的田地),违法买卖“的现象,这表明当时
唐宋时期,户籍中出现了茶户、桑户、药户、漆户、蚕户等许多新的称谓。这反映出当时
唐前期规定“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后期则规定:“中县户满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史二人,其不满三千户以上者,并不得置市官。若要路须置,旧来交易繁者,听依三千户法置”。由此可见唐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