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5月,中国在巴黎和会外交失败的消息传到国内,北京各大高校的学生纷纷走上街头游行示威。中国人民获得合法游行示威的权利始于( )
据《汉书·刑法志》载: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处刑。其小女提萦上书皇帝:“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随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文帝阅之,有感于刑法改革,即废除“肉刑”(破坏人身体的刑法)。据此可知
在中国,要避免“文化大革命”悲剧的重演,主要在于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政机关遭到冲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受到人身迫害。造反派无视法律、破坏法律。公民的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这些现象反映出的问题是
有人说:“董仲舒……开启了儒学神学化,儒家宗教化,孔子教主化的进程”。下列最能够体现这一观点的思想是
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