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家余英时在研究中国近代历史的过程中提出了“转石效应”——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经发动,便如危崖转石,非达于平地不止,经济体制改革初见成效之后,浪潮就会冲击到法律和政治领域。依据上述观点,在中国近代史上引发“转石效应”的历史事件是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这一规定的直接目的是
在美国1787年宪法制定中发挥了核心作用,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是:
“从世界史的观点来看,美国革命之所以重要并不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新的、不同类型的国家。”对“新的、不同类型的国家”的正确理解是:
华盛顿在1787年给友人的一封信中谈到:“新英格兰出现的骚乱,我们商业上的不景气以及笼罩全国各地的那种普遍的低迷消沉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最高权力机构的无权。”华盛顿这段话表明美国建国之初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
民主化、法律化、制度化等许多现代社会普遍接受的政治原则,最早起步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