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生产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经历了四个步骤,依次是( )① 土地改革 ② 人民公社化 ③ 农业合作化 ④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顺利推进,人民政府在没收官僚资本企业时采取了“不打烂旧机构”和“保持原职原薪原制度”的做法。这一做法
蒋介石在《告全国军民书》中说:“美国与英国自动声明放弃他们在华不平等条约的特权。”重庆《大公报》发表社评称:中美和中英新约“使中国结束了百年的耻辱,展开了光明的新页,致无限兴奋的庆贺”。此条约的签订
1919年,毛泽东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写道:“时机到了!世界的大潮卷得更急了!洞庭湖的闸门动了,且开了!浩浩荡荡的新思潮业已奔腾澎湃于湘江两岸了!顺他的生,逆他的死。”在此毛泽东认为,挽救民族危亡必须
19世纪中叶,曾国藩、李鸿章等以百战之功获取封爵;20世纪初,清政府规定工商业者凭借一定资财即可获爵。这一变化反映出
张之洞曾说:“今日五洲各国之交际,小国与大国交不同,西国与中国交又不同。即如进口税,主人为政,中国不然也。寓商受本国约束,中国不然也。各国通商,只及海口,不入内河,中国不然也。华洋商民相杀,一重一轻,交涉之案,西人会审,各国所无也。”由此,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