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社会“凡民有四,一曰士,二农,三曰工,四曰商”。明清之际,江南等地出现了“士商相混”的现象。这说明
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和《马关条约》的签订,代表了帝国主义列强的普遍要求。这里的“要求”是指
中国进出口贸易中“应缴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一条款的规定始于
“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理天下者,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则小大适称而不悖焉。”与材料相符的观点是
清朝军机处起草的谕旨,往往不经过内阁,由军机处封缄,经驿马传递直达地方督抚。这主要反映 ①政治决策封闭②行政效率低下③皇权专制强化④宦官参政妨碍阁权
“自秦始设丞相,不旋踵而亡。……今我朝罢主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这里的“我朝”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