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冲突的解决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礼不下庶人,刑人不上大夫。”
——《礼记》
“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源也。”
——《荀子》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春秋繁露校译》
材料二
“人类的一切法律都因那惟一的神(逻各斯)的法律而存在。”
——《古希腊罗马哲学》
“法律应该不仅仅是管辖人民,君主如不依法办事,也要管辖君主。”
——柏拉图《理想国》
“教皇如果有背弃信仰,挥霍教会财产、通奸、抢劫以及其他严重损害教会声誉的犯罪,那他就要受到审判和废黜。”
——《教会法大全》
“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大宪章》
材料三 这一时期的社会政治思想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通常有两个基本概念,一个是“自然状态”,一个是“社会契约”。哲学家的历史使命是说明现行的社会制度是不合理的,……就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标准来衡量,这也是为了给进一步提出一种合理的社会制度作为理想的典范
——张志伟《西方哲学十五讲》
材料四 “三权分立为立宪政体之精义。……吾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更令监察、考试二权亦得独立,合为五权。”“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拔取真才的制度。”
——孙中山《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
材料五 不同气候的不同需要产生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生活方式产生了不同种类的法律。居住在山地的人坚决主张要求平民政治,平原上的人则要求由一些上层人物领导的政体,近海的人则希望一种由二者混合的政体。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古代中西法律思想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为了建立一种合理的社会制度,哲学家们提出了哪些法律思想,反映了当时怎样的时代潮流。
(3)根据材料四,结合所学知识,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与近代欧美国家相比有何创新之处?
(4)根据材料五,评价孟德斯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