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2010年6月29日,两岸“两会”(海协会与海基会)领导人签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其基本内容涵盖海峡两岸之间的主要经济活动,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原产地规则、早期收获计划、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投资和经济合作等。
材料二 ECFA序言指出:考虑海峡两岸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通过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增进海峡两岸的贸易与投资关系。
(1)结合材料一,分析两岸签订ECFA的经济意义。
(2)简要说明材料二所体现的唯物辩证法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