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史学家朗格诺瓦和瑟诺博司所著的《史学原论》(1897年出版)一书指出:“史料可分为两种,有时过去的事件,留下实迹(碑碣及制造品),有时,也是更常见的,事件所留下的痕迹,是心理的状态——一种文字上的描写和叙谈。”作者的意思是
顾炎武认为:“王(阳明)学流背离孔门为学宗旨,不习六艺,不综当代之务,而专心于内,已非儒学之正宗。”材料反映了
宋代是我国儒学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理学的产生,标志着儒家思想已进入了哲理化、思辩化的阶段。下列有关“理”的理解,较为确切的是
唐宋时期,儒、佛、道三教的关系是
中国古代君主有颁布《罪己诏》的传统。其内容一般是君主反省自己的德行和政策。唐德宗曾颁《罪己大赦诏》曰:“天谴于上而朕不悟,人怨于下而朕不知”。与上述思想有关的派别是
董仲舒说:“国家将有失败之道,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谶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这表明董仲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