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下面这则消息拟一个标题。(不超过22字)
2011年2月16日,北京出台房地产“限购令”:对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此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也有规定,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的外地人以及在京纳税5年以上且有纳税证明的外地人才拥有摇号资格。专家王振宇认为,“以‘户籍’为标准将人群加以区分,分别予以授权和准入,是行政调控的下下之策,且已到了违宪程度,构成了户籍歧视。”王振宇向国务院提交对上述两部规定的审查建议,他说,关于非京籍人员购车、买房的限制与禁止性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相违背,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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