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的一些著作中多有关于农业的叙述,如《荀子·王制》:“凡农之道,厚(候)之为宝”。《农书·粪田之宜》:“用粪犹用药也”。《吕氏春秋·上农》:“时至而作,竭时而止”。《齐民要术》:“麦黄种麻,麻黄种麦”。以上四则材料均反映了
1958年底,我国农村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劳动和统一分配的体制。这种体制产生的直接影响是
下列图片可以反映建国后土地制度的变迁,在这一过程中,最主要的改变是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上海、天津等工业先进地区人均工业产值的增长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反映出当时中国
1962年,中共中央发布文件规定,农村人民公社一般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至少30年不变。这项政策在当时
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