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舟业;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反映了唐太宗
《汉书》记载:(秦朝)“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承、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吏之秩,是为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蔷夫、游徼。三老掌教化。”这说明秦朝
历史的推论离不开对史料的正确解读。下列对史料的解读不符合史实的是
唐朝设御史台“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纠正百官之罪恶”。御史台所属机构有:台院、殿院和察院,分别“掌纠举百僚、推鞫(审判)狱讼、弹劾违法”,“纠察朝仪”,“巡按州县、纠视刑狱”等。可见,唐朝御史台( )
观察下图(“15、16世纪欧洲疆域图”),结合所学知识,以下作出的准确判断是( )
1895年12月《申报》刊出《论商务不宜掣肘》指出“凡通商口岸,内省腹地,其应兴铁路轮舟开矿种植纺织制造之处,一体准民间开设,无所禁止”“中国之大利归之于中国之民,而勿掣其肘”。对材料理解准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