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代到清代,在各种形式的土地制度中,占主导地位的是
宋朝有一条规矩,“官员不入酒肆”,一旦发现官员在酒店吃喝,不管公款私款,即刻遭到御史弹劾,重则罢官免职,轻则纪律处分。另一条规矩是:王公贵族“不得取食味于四方”,即不得向各地索要特产和美味佳肴。这些规矩产生的积极作用是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反映了
在制度的规定层面上,君主被赋予无限的权力,并且随着中国历史的延续,这种“制度化”的权力似有不断加强之势;而在制度的运行层面上,则往往由于君主事实上的“无能”而使君主的专制权力流于“象征化”的状态。材料反映了
马克思指出:“在梭伦改革后的80年间,……以前的时代盛行的农村高利贷,以及地产的无限制的集中,都受到了节制。商业以及靠奴隶劳动日益大规模发展起来的手工业和工艺,都成了流行的职业。”这主要得益于梭伦改革
希腊先哲柏拉图在谈到他生活时代的雅典时说“这里的公民灵魂变得非常敏感,只要有谁建议要稍加约束,他们就觉得受不了,就要大发雷霆……他们真的不要任何人管了,连法律也不放在心上,不管成文的还是不成文的”。这主要表明